关于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8-03-08 浏览次数: 45

 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营造、培育优良校风学风,通过诵读中华经典,加深对民族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,激发广大学生更加热爱中国文化,弘扬中华文明,贯彻市教委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,现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“雅言传承文明,经典浸润人生—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”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范围
  全院所有学生。
  二、诵读内容
  诵读内容为(附后),亦可登录“上海语言文字网”(http://www.shyywz.com/)下载中华经典诗文诵读篇目大学生组内容。
  三、诵读形式
  诵读形式分为个人诵读和集体诵读。
  个人诵读: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经典诗文篇目进行朗诵。
  集体诵读:在规定范围内选择经典诗文篇目进行朗诵,并可穿插午蹈、吟唱、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,以进一步提升诗文诵读的艺术表现力,人数不少于是10人。
  四、活动时间
  第一阶段:2008年3月至5月,各系、二级学院指导诵读活动并组织初赛。
  第二阶段:2008年6月,学院组织复赛,选拔选手代表学院参加市教委、语委组织的大学生组比赛。
  五、活动步骤
  1、各系、二级学院组织开展诵读活动并组织初赛。
  各系、二级学院发动组织并指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篇目,利用课余时间、第二课堂进行朗诵。在个人诵读的基础上组织初赛,从中选拔个人诵读2-3人,集体诵读1个代表本系参加学院复赛。
  各系、二级学院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筛选,其中个人诵读比赛按“背诵熟练30%,普通话标准40%,朗诵技艺及效果30%”的标准进行评定;集体诵读比赛按“普通话标准40%,朗诵技艺30%,整体艺术效果30%”的标准进行评定。
  各系、二级学院的集体诵读可跨班级、跨年级遴选个人诵读优秀的学生进行组合编排。
  2、学工部、团委代表学院组织各系、二级学院选手进行复赛。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进行培训指导,于9月份代表学院参加市教委、语委等单位共同举办的大学生组比赛。
  六、活动组织
  主办:校园文化工作委员会
     语言工作委员会
  承办:学工部、团委、各系、二级学院
  七、活动要求
  各系、二级学院要充分发动、指导学生开展诵读活动,组织好初赛,选拔代表本系水平的选手参加学院复赛;学工部要积极配合,做好相关协调工作;团委、学工部要组织好复赛,并对选出的选手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,以最佳状态参加市教、语委的比赛,争取好成绩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,将“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”与抓节目原创和读一本好书等工作计划结合起来,与养成教育和优良校风学风培育结合起来,与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的推进结合起来,并从中发现、培养人才,为校园文化建设再添新光彩。

 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         
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
00八年三月八日